張貼日期: 2025-02-20 16:19:23 點閱:39
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,轉介予公教員工,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,被保險人保險費用由投保人全額負擔,人事總處不負貼補之責。
(二)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,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、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,人事總處不涉入處理。
(三)本保險係由國泰人壽公司自負風險管理責任,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,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。
詳如附件